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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规程|2023“皖美山水”骑行赛·阜南王家坝站

发布时间:2023-04-12 阅读量:3679

2023“皖美山水”骑行赛

阜南王家坝站

 

报名正式开启

请各位选手仔细阅读

以下竞赛规程

赛事名称

2023“皖美山水”骑行赛·阜南王家坝站

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安徽省体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阜阳市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阜南县人民政府

协办单位:阜南县文化旅游体育局

比赛时间

2023年5月14日

比赛地点

阜南王家坝抗洪纪念馆

 

参赛选手以各俱乐部车队或协会车队为单位统一报名

1.车队组:总长42公里。王家坝闸管理处[起点] —王家坝镇—老观乡—西田坡—曹集镇—320省道—郜台村北[终点]

2.骑游组:与车队组同一线路

 

(一)两年内代表注册UCI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;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。

(二)运动员参赛年龄规定:

1.男子公路精英组(18-45周岁):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;

2.男子山地精英组(18-45周岁):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;

3.男子山地大师组(46-65周岁):195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; 

4.女子山地组(18-55周岁):196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。

5.骑游组(18-65周岁):195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。

(三)各参赛车队需严格按照年龄区域选报对应组别,不得虚报和冒名顶替,一经发现,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,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。

(四)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,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:

(1)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;

(2)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;

(3)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;

(4)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;

(5)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;

(6)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。

(五)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,满足要求方可参赛。

(六)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各报名车队进行资格审查。

 

(一)报名时间

2023年4月12日—4月25日(各组别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报满即止)

(二)报名方式

1.皖事通APP报名:打开皖事通APP,搜索“智慧体育”,点击“赛事活动”,找到“皖美山水”骑行赛·阜南王家坝站。

2.小程序报名: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,选择“赛事”,点击2023“皖美山水”骑行赛·阜南王家坝站进行报名。

3.报名咨询热线:17201576928(微信同号)盛老师

(三)报名费用 

1.报名费为100元/人,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发放号码牌、号码布、购买赛事保险(比赛当日)、饮用水、参赛纪念奖牌、服装、背包等。

2.费用支付:待各车队提交报名信息后,由队长统一支付报名费用,经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,骑游组为个人报名,费用由个人支付。

3.车队组各组别各完赛人数不少于5人时,给予每队每人100元交通补贴(以现场每队实际参赛人数计算)。

4.骑游组选手完赛后给予100元交通补贴。

5.各组别参赛选手往返交通及食宿的一切费用自理。

(四)名单公示

本站报名结束后,参赛名单将公示。首次名单公示后,在公示期内,各组别如有队员因伤病无法参赛的仅可申请换人一次(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),除此之外均不接受各队人员变更;待二次公示后,人员如再调整则团队成绩无效。

 

1.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赛前一天报到,需持有效身份证明(2代身份证、护照、回乡证、台胞证等法定有效证件)报到并签署《公共安全承诺书》、《组委会声明》和《自愿参赛风险告知书》,工作人员需核对身份证件和最终参赛名单;

2.车队组报到时须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/人(现金),比赛结束归还芯片退还押金,押金由队长负责统一收取、上交和退还;骑游组不计时,无芯片无押金;

3.所有参赛选手自行到达比赛开幕式地点。

 

1.本站骑行赛为参赛选手提供免费午餐一份或完赛伴手礼一份;

2.所有参赛选手可获得号码布、号码牌、参赛服、参赛包、完赛证书、完赛纪念奖牌、成绩证书下载、照片免费下载等服务;

3.赛前一天,承委会将通过腾讯会议组织召开线上技术会议,各车队队长必须参加,其他成员可自愿参加。

 

各组别比赛以时间计取成绩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,组委会为获奖人员颁发奖金、奖杯和证书。

(一)车队的排名将根据当天比赛中各队前3名选手的成绩(时间)相加来决定,用时少者名次列前。如果成绩相等,将由各队3名最佳选手的名次相加来决定,如果成绩还是相等,将由各队在赛段中最好名次的选手来决定。 

(二)本站录取团体成绩前8名,团体成绩前3名颁发奖金、奖杯及荣誉证书,4至8名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,奖金规划如下:总金额69000元(人民币)。

(三)本站前八名将获得:10、8、6、5、4、3、2、1的年度积分,全年总积分排名前5名的车队,颁发奖金、奖杯及荣誉证书,6至8名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。具体奖金如下:总金额:99000元(人民币)。

(四)赛事奖金发放说明:比赛奖金采用银行卡转账方式进行发放,各参赛组别的奖金将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各参赛车队队长指定账户,由队长进行分配。按照国家税法规定,所有奖金将由组委会代扣代缴20%个人所得税。

 

(一)竞赛要求

1.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《公路自行车竞赛规则》和《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》;

2.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、装备与护具。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、身着骑行服,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、牌,不得裁剪,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;

3.参赛选手在比赛时严禁使用或携带玻璃器皿及容器;

4.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,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;车撑、锁、篮筐、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,请在赛前自行拆除,否则不予参赛;

5.所有参加者都得保证车辆质量及状况良好,且满足比赛要求,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,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;

6.自行车比赛是具有一定对抗性和挑战性的活动,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,身心健康,适合比赛;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、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。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选手进行比赛;

7.鉴于选手人身安全,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(如下坡、急转弯、折返)标志(黄黑相间胶条)或危险警示牌,选手需按提示(标志、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)减速骑行、控制好方向;

8.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、公正的竞赛精神,遵守比赛规则,不得有意接触、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,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变线,严禁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,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;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资格。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违规肇事者承担;

9.比赛中裁判有权根据医护人员判断比赛者身体状况,采取强制下道、终止比赛等措施;

10.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,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挠对方;

11.本次比赛所有组别不设中立圈,不设队车跟随,不设公共器材车(所有参赛选手后勤保障车辆,必须服从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);

12.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、损坏、不能骑行等情况时,可以自行修复(或向收容车求助),或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,但不得更换自行车或借助他人帮助,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,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,否则取消比赛成绩;

13.同一车队的选手之间可以互换车轮,但不得更换整车。 

14.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,则成绩无效,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,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;

15.收容裁判有权根据比赛进程和选手身体状况停止落后运动员的比赛,进行收容;

16.本次比赛赛道为交通管制封闭赛道,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,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,取消比赛资格。运动员之间任何形式的主动身体接触,均视为犯规,将由裁判员视情节轻重,以及对比赛成绩的影响程度进行判罚,最高处罚可以取消比赛成绩和名次;

17.比赛过程中,参赛选手不得改变骑行方向和路线,如造成任何危害到其他选手和自身人身安全的行为,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,并承担一切后果;

18.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、公正的竞赛精神,遵守比赛规则,不得有意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,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;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,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;

19.赛事中,裁判有权按组别、参加者数量与水平、天气、场地、特殊因素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减短距离、提前或推后发车、提前终止比赛等措施,以确保赛事顺利完成。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、通知。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,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。也请车友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通知及公告。

20.如因天气或赛道、安保、不可抗力等原因,比赛正在进行中被迫中止,裁判组有权中止比赛,成绩中立,该组奖金将以检录人员为基数,平均分配奖金;

21.比赛如因防控、天气、重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改变,已不具备继续举办比赛条件时将实行“熔断机制”,造成比赛延期或择日再赛,所有报名选手可以持原赛号参赛,同时也可以向组委会申请退赛。

(二)竞赛规则 

1.执行规则: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、本赛事竞赛总规程以及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。

2.竞赛器材:

(1)公路组比赛用车为轮径700c或650c的大组赛公路车,硬叉,不可为混合车型、计时车,车把只能使用传统把,不能使用附加把。车撑、锁、篮筐、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,否则不予参赛。

(2)山地车组比赛用车为使用轮径26英寸及以上直把山地自行车,胎宽1.7英寸以上的有齿车胎,不得使用光头胎不得加装附加把。车撑、锁、篮筐、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,否则不予参赛。

3.比赛检录:

(1)比赛开始前60分钟以车队为单位进行检录(检录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,如检录信息与秩序单信息不符不得参加比赛),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,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,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。 

(2)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、手套、号码牌、号码布,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、芯片(安装于右前叉)。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,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;否则,因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,责任由车手及车队负责。 

(3)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,不得离开。 

(4)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(如检录后自行离开起点,在比赛开始后返回)、中途加入比赛者,即使完成比赛,成绩亦无效。 

4.比赛出发:比赛出发方式为分组集体出发,出发顺序:男子公路精英组、男子山地精英组、男子山地大师组、女子山地组、骑游组;每个组别选手出发顺序以该组别选手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。

5.选手身份识别:所有选手比赛必须正确使用报到时领取的全套物品(号码牌、号码布、计时芯片)进行身份验证,经过检录裁判的审核通过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待比赛;计时芯片在比赛结束后立即退还,如获得奖励名次,号码牌将作为竞赛奖品领取凭证(请妥善保管);

6.成绩判定: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,为比赛选手提供成绩,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归本次赛事仲裁委员会;

7.比赛颁奖:各组获得前3名的车队必须参加颁奖仪式,在各组别成绩公示后10分钟内到颁奖等候区报到,核实成绩及确认获奖运动员身份后等候颁奖,工作人员在叫号不到的情况下,将视为弃奖,所获名次及奖金、奖杯顺延奖励给后续名次车队;拒不配合颁奖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的获奖车队,经工作人员劝导无效的,组委会有权根据赛事规程取消其奖项;

8.比赛仲裁:如参赛选手对比赛成绩、犯规、裁判判罚等事项有异议者,或投诉其他参赛选手作弊者,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以内,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投诉申请书申请仲裁,并交纳仲裁诉讼费人民币1000元(胜诉退回仲裁费,败诉则不予退还仲裁费)。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身份证、参赛号码牌,相关现场照片、视频等证明材料。相关投诉人、证明人必须是本次赛事参赛选手,未正常检录、发车参赛的选手无权进行投诉和担任证明人。仲裁结果在颁奖前公布,特殊情况除外;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终审判定,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次申请;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,不得当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,否则取消比赛成绩。

(三)其他规定 

比赛中不得抄近道、故意冲撞、排挤、刮蹭他人行为,进入比赛冲刺阶段应保持原骑行路线不得走蛇形、突然改道等影响对手超越行为,违者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、罚款、降低名次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。

 

技术代表、裁判长、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,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。 

 

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保险由组委会负责购买,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如提供信息错误,责任自负,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。 

 

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